各位看官,上回咱们说到翠花在腊月二十八那天,遇到了来大成小炒吃饭的沈越泽。那人尝了她的红烧肉,挑了一堆毛病,留下一张名片,说了一句“你的天赋很好,别浪费了”,就走了。
这句话在翠花心里转了一个月,转到正月初五那天,她终于下定决心——去省城,去找沈越泽,让他再尝尝她做的红烧肉。
可话说回来,这省城在哪儿,她不知道。“越泽餐饮”在哪儿,她也不知道。沈越泽还记不记得她,她更不知道。她就揣着两千块钱、一张名片、一张弟弟写的纸条,就这么去了。
列位,您说这是莽撞还是勇敢?
我说,都不是。这是一个女人被压了八年之后,头一回自己给自己做主。她不知道前头是沟还是路,但她知道——她不能再回去了。
那辆班车是早上七点从县城发的,到了省城,已经是下午两点了。
翠花从车上下来,站在汽车站的广场上,整个人都傻了。
她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大的地方。
县城的汽车站,就是一个院子,停着十几辆中巴车,一眼能望到头。省城的汽车站呢?那是一个广场,广场上乌泱泱的全是人,扛包的、抱孩子的、拉箱子的、举牌子的,人声鼎沸,跟赶集似的,可比赶集大了一万倍。
广场外面是马路,马路上跑的车多得数不清,小轿车、大货车、公交车,一辆接一辆,喇叭按得滴滴响。马路对面是高楼,一栋接一栋,高的有十几层,翠花仰着脖子看,看到脖子酸了还没看到顶。
她站在广场中央,背着那个编织袋,像一棵被风吹到城里的狗尾巴草,灰扑扑的,蔫头耷脑的,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。
有好几个人从她身边经过,多看她两眼。有个小伙子甚至掏出手机偷偷拍了她一张——一个乡下女人,穿着洗得发白的棉袄,背着编织袋,站在省城汽车站的广场上,嘴巴微张,眼神茫然,像一只误入城市的麻雀。
翠花顾不上这些。她攥着那张名片,手心全是汗。
名片上写着“越泽餐饮集团”,可没写地址。她知道“越泽”两个字,可省城这么大,上哪儿找去?
她站在广场上想了半天,决定先找个地方落脚。
车站附近有不少小旅馆,门口写着“住宿”两个大字,有的还用红纸贴着“特价房三十元”。翠花找了一家最便宜的,一晚上二十五块,房间在一楼,没有窗户,只有一张床、一个小柜子、一盏灯泡。厕所和淋浴是公用的,在走廊尽头。
翠花交了钱,把编织袋放在床上,坐在床沿上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她总算是到了。
可她到了之后该啥?她不知道。
她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,忽然想起刘大成给她的那张纸条——他有个朋友在省城开出租,让她有事就找他。
翠花从口袋里翻出那张纸条,上面写着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:张建军。
她找了旅馆前台,借了电话,拨了过去。
电话响了好几声,那边接起来了:“喂,哪位?”
“您好,我是刘大成的朋友,叫翠花。刘哥让我来找您……”
“哦!大成的人啊!”那边的声音一下子热络起来,“你在哪儿呢?”
翠花报了旅馆的地址。张建军说:“你等着,我二十分钟到。”
果然,二十分钟不到,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旅馆门口。车门一开,下来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黑黑瘦瘦的,穿着一件军大衣,眼睛不大但很亮,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。
“你就是翠花?”他打量了她一眼,“大成跟我说了,你从县城来的,想在省城找工作?”
翠花点头。
“找啥工作?有目标没?”
翠花把那张名片递给他。
张建军接过来一看,愣了一下:“越泽餐饮?你要去越泽?”
“嗯。”翠花的声音很小,“我想去找沈越泽。”
张建军看了她一眼,又看了看名片,嘴巴张了张,想说啥又咽回去了。
“翠花,”他斟酌着说,“越泽餐饮是省城最大的餐饮集团,沈越泽是老板,大老板。你去找他……你认识他?”
“他吃过我做的菜。”翠花说。
张建军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“行,我送你去。不过我可跟你说好了,越泽餐饮的总部在市中心,这会儿过去得半个多小时。而且人家是大公司,你能不能见到沈越泽,我可不敢保证。”
翠花点头:“我知道。我就想去试试。”
张建军开车送她去越泽餐饮的总部。一路上,翠花趴在车窗上往外看,眼睛都不够使了。那些高楼、那些商场、那些亮闪闪的霓虹灯招牌,在她眼里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。她以前在电视里见过省城,可电视里的省城是扁的,现在是立体的,活生生的,大到让她心里发慌。
车子开了大约四十分钟,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。张建军指了指路边的一栋大楼:“到了,那就是越泽餐饮的总部。”
翠花抬头看——那是一栋十几层高的大楼,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大楼的门头上写着四个大字:越泽餐饮。字是金色的,很大,隔着一条马路都看得清清楚楚。
翠花的心跳忽然快了。
她下了车,站在大楼对面,仰着头看那四个字,看了好一会儿。然后她低下头,看了看手里攥着的那张名片——名片上的字,跟大楼上的字,一模一样。
她深吸了一口气,过了马路,朝大楼走去。
门口有一个穿制服的门卫,拦住了她:“你找谁?”
“我找沈越泽。”
门卫上下打量了她一眼,眼神跟看外星人似的:“你找沈总?你有预约吗?”
翠花摇头。
“那不行,沈总不是谁都能见的。你是哪个部门的?有工作证吗?”
翠花又摇头。
门卫皱了皱眉,语气变得有点不耐烦:“那你来啥的?”
翠花把名片递过去:“他让我来找他的。”
门卫接过名片看了一眼,又看了看翠花,脸上的表情变了好几变——先是惊讶,然后是不信,最后是那种“你骗谁呢”的表情。
“这位大姐,”他把名片递回来,“沈总的名片发出去不知道多少张了,要是每个拿到名片的人都来找他,他一天啥也不用了。你走吧。”
翠花站在门口,不肯走。
“我……我会做菜。他吃过我做的红烧肉,他说让我来找我的。”
门卫摇了摇头:“大姐,我跟你说实话吧。每天来这儿找工作的人多了去了,都说自己会做菜。可越泽餐饮招人是有流程的,你得先去人力资源部投简历,通过了初试再复试,复试过了才能入职。不是谁拿着沈总的名片就能进去的。”
翠花听不懂什么“人力资源部”、“初试复试”,但她听明白了一件事——她进不去。
她站在大楼门口,看着那扇玻璃门开了又关、关了又开,穿着体面的人们进进出出,没有人多看她一眼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——洗得发白的棉袄,露了脚后跟的布鞋,背上的编织袋,灰扑扑的头巾。
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。
一个农村女人,大字不识几个,背着编织袋,跑到省城最大的餐饮集团门口,说要找大老板。这不是笑话是什么?
翠花转身,走了。
她没哭。她只是低着头,沿着马路牙子往前走,走得很慢,像是一步一步地踩在自己的影子上。
张建军还在车里等着,看她出来了,叹了口气,把车门打开。
“没见着?”
翠花摇头。
“没事,”张建军安慰她,“越泽餐饮那么大个公司,招人的地方多了去了。要不你先找个地方住下,慢慢找机会?”
翠花上了车,没说话。
张建军把她送到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馆,在城东的城中村里,一天十五块,比车站那家还便宜。房间很小,只有一张单人床,连柜子都没有。墙上的石灰皮掉了大半,露出里面的红砖。窗户是破的,用纸板糊着。没有暖气,只有一个电暖器,上电会发出嗡嗡的响声,热量却少得可怜。
可翠花不在乎。她现在需要的不是暖气,是一个机会。
她在小旅馆住下了。
第二天一早,她就出门去找工作。她沿着街边的饭店一家一家地问——“要帮厨吗?”“要洗碗工吗?”“要杂工吗?”
可省城不比县城。县城的人虽然也嫌弃她,但至少还跟她说几句话。省城的人呢?很多饭店门口贴着“招工”的纸条,可她一进去,人家看她的眼神就不对了。那眼神她看得懂——嫌弃。嫌她土,嫌她老,嫌她没文化,嫌她一看就是刚从农村出来的。
有的店更直接:“我们这不要没经验的。”“你连普通话都不会说,怎么跟客人沟通?”“我们这个岗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,你念过几年书?”
翠花小学都没毕业。她念到四年级就回家帮忙活了。
一天下来,她走了二十多家饭店,没有一家要她。
第二天,又走了十几家,还是没有。
第三天,她又出门了。
省城的冬天,比县城还冷。风从高楼之间灌进来,刮在脸上像刀子割。翠花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棉袄,在街上走了一天,脚上的布鞋早就湿透了,脚后跟的冻疮裂开了,走路一瘸一拐的。
可她没有停。
她知道,她不能停。停下来,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。
第四天,她终于在一家叫“老地方”的面馆找到了活。
面馆在城东的一条小巷子里,不大,只有六张桌子。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,姓孙,头发花白,围着一条蓝布围裙,手上全是面粉。
“会擀面吗?”孙老板问她。
“会。”
“会包饺子吗?”
“会。”
“那行,你先着。一个月一千八,包吃,不包住。得好再加。”
一千八。比大成小炒多六百。不包住,但翠花现在住的那家小旅馆一天十五块,一个月四百五,剩下的比在县城还多。
“我。”翠花说。
孙老板的面馆,主打手擀面和手工水饺。翠花负责擀面、包饺子、偶尔帮厨切菜。这些活她熟,在家做了八年,闭着眼睛都能。
可她很快就发现,省城人的口味,跟县城不一样。
县城人爱吃咸、吃辣,口味重。省城人呢,口味偏淡,讲究鲜、嫩、原汁原味。翠花第一天包的饺子,孙老板尝了一个,皱起了眉头。
“你这馅儿,咸了。省城人不吃这么咸。”
翠花记住了。第二天她把盐减了一半,孙老板又尝了尝,点了点头:“这回差不多了。再淡一点点就更好了。”
翠花又减了一点。这回孙老板没说话,但多吃了两个。
她在“老地方”面馆了下来。
每天天不亮就起来,和面、擀面、剁馅、包饺子。面馆的活不比王家沟轻松,可翠花觉得,这里的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。她活,拿钱,没人骂她,没人打她,没人叫她“不下蛋的母鸡”。孙老板虽然话不多,但对她还算客气,偶尔还会说一句“得不错”。
这就够了。
可她心里一直装着那件事——她要去找沈越泽。
她每天从面馆下班,都会绕一段路,走到越泽餐饮总部的那条街上,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,远远地看着那栋大楼。她不去门口了,门卫认得她,去了也是白去。她就站在马路对面,看着那扇玻璃门,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人。
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。也许是在等一个机会,也许只是想知道,那个叫沈越泽的人,每天从那扇门里进进出出的时候,会不会偶尔想起——有一个农村女人,在县城的小饭馆里,做过一盘不太完美的红烧肉。
她不知道。
她只是站在那儿,看一会儿,然后转身走回城中村的小旅馆。
就这么过了半个月。
正月二十那天,事情有了变化。
那天下午,翠花在面馆里包饺子,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喊:“着火啦!着火啦!”
她跑出去一看,是隔壁的杂货铺着火了。火苗从窗户里蹿出来,浓烟滚滚,整条巷子的人都跑出来了,乱成一团。
翠花没多想,转身跑回面馆,拎起一桶水就冲了过去。她泼了一桶,又跑回去拎了一桶。来来跑了四五趟,火势小了一些,但还没灭。杂货铺的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,站在门口哭,说屋里还有煤气罐。
翠花一听,放下水桶就往里冲。
“你疯了!”孙老板在后面喊,“回来!”
翠花没听。她猫着腰钻进浓烟里,摸到厨房,看到煤气罐就立在灶台旁边,罐体已经被火烤得发烫。她一把抱起煤气罐,踉踉跄跄地往外跑。罐子很重,她抱不动,就拖着走,拖到门口的时候,消防车到了。
消防员接过煤气罐,冲她吼:“你不要命了!”
翠花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,脸上全是黑灰,手被烫出了好几个水泡。
孙老板见她为了救人,自己受了伤,心里也是感动,便给翠花放了两天假,让她好好歇歇。翠花推脱不过,只好答应下来。
那天晚上,杂货铺的老太太拎着一兜苹果来看她,拉着她的手,眼泪吧嗒吧嗒地掉:“闺女,你救了我的命啊!”
翠花不好意思地笑了:“没啥,就是顺手的事儿。”
等老太太走后,翠花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刘大成的话一直在她耳边绕——“翠花,你记住,不把婚离了,你永远抬不起头来。那本证,是自由的凭证。”
她在心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想。想那八年,想王大力的拳头,想张桂兰的骂声,想那个没见着面的孩子。想着想着,她迷迷糊糊睡着了。梦里,她梦见自己走进法院,手里拿着一本红色的离婚证。她打开来看,上面写着“林翠花”三个字。她哭了,哭着哭着又笑了。反反复复,直到天亮。
凌晨五点,她醒了。窗外还是黑的,但她心里亮堂了。
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跑出来。不把婚离了,她就永远是王大力的媳妇,永远是王家沟的人。她挣的钱,他们能来要;她以后的子,他们能来搅。她得回去,把那个句号画圆了。
她起了床,简单洗漱了一下,赶到车站,买了回县城最早的一班车。编织袋留在省城,只带了一个小包,里面装着身份证、那张名片、还有攒下的几百块钱。
到了县城,她没去别的地方,直奔大成小炒。
刘大成正在厨房里忙活,看到她推门进来,手里的勺子差点掉了。“翠花?你咋回来了?不是在省城吗?”
“刘哥,”翠花说,“我想离婚。您知道该怎么办吗?”
刘大成看了她一眼,没多问。他把勺子放下,解了围裙,擦了手,带着她去了县城的一家律师事务所。
律师姓周,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说话很快,但很清楚。她听翠花说完情况,点了点头:“你这情况,可以离婚。长期家暴、虐待,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你有没有证据?”
翠花想了想,撩起衣服,露出肋骨上那道旧伤疤。“这是被板凳砸的。还有——”她伸出双手,那双手上全是茧子和裂口,“这算不算?”
周律师看着那双手,沉默了很久。“算。”她说,“不过最好有人证。你被打的时候,有没有人看到过?”
翠花想了想,想起一个人——隔壁的王婶。有一次王大力打她,王婶来劝过,还被张桂兰骂走了。
“有。”翠花说。
“那就好办了。”周律师拿出一个本子,“你把情况详细跟我说一遍。”
翠花说了。从嫁进王家的第一天说起,说那八年里挨的每一次打、受的每一句骂、跪着捡的每一个碗的碎片。她说得很平静,没有哭,像是在说别人的事。周律师一边听一边记,记了满满五页纸。
“够了。”周律师放下笔,“明天我就帮你起草状。你不用怕,法律会保护你的。”
翠花点了点头,眼眶红了一下,但没掉眼泪。
第二天一早,翠花跟着周律师去了县法院。交了诉状,办了手续,法院的人说会安排调解。所谓调解,就是先把双方叫到一起,看看能不能商量着离。
调解那天,翠花坐在法院的调解室里,对面坐着王大力和张桂兰。
一两个月没见,王大力还是那个样子,只是眼窝深陷,胡子拉碴的,看着老了好几岁。张桂兰头发梳得油光锃亮,嘴唇上抹着红,但眼神没那么凶了,倒像是有点心虚。
王大力一看到翠花,先是一愣,然后脱口而出:“翠花,你这段时间死哪去了?”
翠花看着他,没有回答。
调解员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姓马,说话慢悠悠的。“王大力,你媳妇离婚,你同意不?”
王大力摇头:“我不同意。我跟我媳妇过得好好的,她就是一气之下跑出去了。马同志,我们没矛盾,就是两口子吵架,床头吵床尾和——”
“她的理由是家庭暴力。”马调解员翻着材料,“你承不承认打过她?”
王大力张了张嘴,看了张桂兰一眼。张桂兰抢着说:“两口子打架,那不是常有的事?谁家不打?打几下怎么了?又不犯法!”
“打几下?”翠花忽然开口了。她的声音不大,但在那间小小的调解室里,听得清清楚楚。“张桂兰,您说我打了几下?您记不记得,有一回他用板凳砸我,砸断了我的肋骨?您记不记得,有一回他把我踹倒在院子里,我后脑勺磕在石头上,流了一地的血?您记不记得,大冬天的,他把我赶到猪圈里睡,我在猪圈里躺了一夜?”
张桂兰的脸一阵红一阵白,嘴巴张了张,没说出话来。
王大力低着头,不敢看翠花。
“还有,”翠花继续说,“你们说我不会生。可你们记不记得,我怀过一次?三个月的时候,张桂兰我挑水,一桶水没挑到地头就见了红。孩子没了。从那以后,我就再也没怀上。”
调解室里安静极了。马调解员摘下眼镜,擦了擦,又戴上。“王大力,你媳妇说的这些,是不是事实?”
王大力沉默了很久,最后点了点头。
“那就是家庭暴力。”马调解员说,“据婚姻法,家庭暴力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,法院可以判决离婚。”
张桂兰急了:“不行!不能离!离了我们大力咋办?他还能娶上媳妇吗?”
“那是他的事。”马调解员说,“你儿媳妇不愿意过了,你不能她。”
张桂兰看了看翠花,又看了看王大力,忽然哭了起来,一边哭一边说:“翠花,妈以前对你不好,妈知道。你就看在八年的份上,再给大力一次机会吧?我让他改,真的让他改,再也不喝酒了——”
翠花看着张桂兰哭,心里没有一点波澜。这眼泪,来得太晚了。八年前,她被王大力的板凳砸断肋骨的时候,张桂兰没哭。她被赶到猪圈里睡的时候,张桂兰没哭。她跪在地上捡碗的碎片、手指被划得流血的时候,张桂兰没哭。现在她来哭了。
“张桂兰,”翠花说,“我不恨您。我也不恨王大力。但我不会回去了。那个家,不是我的家。”
她转过头,看着调解员。“马同志,我同意调解。但我要离婚。条件我都可以让,房子我不要,地我不要,钱我不要。我只要一张离婚证。”
王大力抬起头,看着她。他的眼睛红了,嘴唇在发抖。“翠花,你真的……真的不要我了?”
翠花没有回答。她看着这个她叫了八年“丈夫”的男人,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不是恨,不是怨,不是心疼。是一种很淡的、像烟一样的东西。那八年,像一场梦。梦里她是另一个人,跪在地上,挨打受骂,没有尊严。现在她醒了。
王大力低下头,没再说话。
调解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。最后,双方达成了协议:翠花净身出户,不带走任何财产;王大力同意离婚,不追究翠花任何责任。调解员当场起草了离婚协议书,双方签字按了手印。
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翠花手里攥着那张离婚证。红色的封皮,烫金的字,薄薄的一张纸。她攥着它,手指头在发抖。
不是害怕,是如释重负。八年。八年的婚姻,结束了。从今天起,她不是王大力的媳妇了。不是张桂兰的儿媳妇了。不是王家沟的人了。她是翠花。一个自由的人。
当天下午,她告别了刘大成,坐上了返回省城的班车。这一次,她心里装的不再是惶恐和茫然,而是一份实实在在的自由。她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,但她知道,从今往后,她的每一分钱、每一步路、每一个决定,都是自己的。
回到省城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她走进城中村那间小旅馆,把离婚证从口袋里掏出来,放在枕头底下,和那张名片放在一起。她躺下来,被子拉到下巴,闭上眼睛。那一晚,她睡得很踏实,没有梦,身子轻轻的,像飘在云上。又像是在做梦——一个长长的、终于做完了的梦。
第二天一早,她早早地到了“老地方”面馆。
孙老板看到她,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笑着问:“翠花,前两天你走后,邻居们都说看到你去了车站,好几天没见你。我以为你不来了呢?”
翠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实在抱歉,孙叔。家里有些事,回去处理了一下。”
“都处理好了?”孙老板问。
“处理好了。”翠花说。
正在两人一问一答的功夫,店里来了一个人。那人穿着夹克,戴着眼镜,看着像个部。他一进门就问:“哪位是翠花?”
翠花从厨房里探出头来:“我是。”
那人走过来,握住她的手:“我是街道办事处的小王。前些天的事我听说了,你见义勇为,救了一位老人,我们街道要表彰你。另外,有家电视台的记者想采访你。”
翠花吓了一跳:“不……不用了吧?我就是做了件小事……”
“这不是小事。”小王认真地说,“煤气罐爆炸,整条巷子都得遭殃。你救了大家,这是大功。”
翠花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她当时没想那么多,就是觉得不能让煤气罐炸了。炸了的话,面馆也没了,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也没了。
电视台的记者下午就来了。是个年轻姑娘,扛着摄像机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子。他们让翠花坐在面馆里,问她当时的情况。
翠花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,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——“没多想”“顺手的事儿”“谁都会这么做的”。
记者又问她是哪里人、来省城多久了、在哪儿工作。翠花老老实实地回答了。
采访完了,记者又问了一句:“你来省城最大的愿望是什么?”
翠花愣了一下。她低下头,沉默了好一会儿,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名片。
“我想见这个人。”她说,“让他再尝尝我做的红烧肉。”
记者接过名片看了一眼,眼睛忽然亮了:“沈越泽?越泽餐饮的沈总?”
翠花点头。
记者想了想,说:“这个我帮不了你,但我可以把你的故事播出去。说不定,他能看到。”
翠花不知道“播出去”是什么意思。她只知道,那天晚上,她的脸出现在了省城电视台的新闻里。
画面里的她,坐在面馆的塑料凳子上,围着那条灰扑扑的围裙,脸上还有没擦净的面粉,手上有烫伤的水泡,背后是油腻腻的墙壁和一张手写的菜单。
记者问她:“你来省城最大的愿望是什么?”
她说:“我想见沈越泽,让他再尝尝我做的红烧肉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……因为他上次说我做得不好。我改了,想让他再尝尝,看看对不对。”
画面定格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,手里攥着那张名片,围裙上沾着面粉,眼睛里有光。
那道光,不是被采访的紧张,不是上电视的兴奋,而是一个女人对自己手艺的执着——
你说我的红烧肉不好,我改了。你再尝尝。
列位,您说这事儿巧不巧?翠花在大楼门口站了半个月,门都没进去。可她救了个老太太,上了电视,反倒让整个省城都知道了她的名字。
至于沈越泽有没有看到那条新闻,他看到了之后是什么反应,咱们下回再说。
(欲知沈越泽是否看到新闻,他会不会来找翠花,且听下回分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