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9804 期
第刑赏篇十八章
刑赏篇第十八
经曰:有虞氏画衣冠,异章服,以刑辅缪而奸不犯,其人醇。汤、武凿五刑,伤四肢,以缪辅刑而奸不止,其人淫。有虞非仁者,汤、武非暴也,其道异者,时也。
古之善治者不赏仁,赏仁则争为施而国乱;不赏智,赏智则争为谋而政乱;不赏忠,赏忠则争为直而君乱;不赏能,赏能则争为功而事乱;不赏勇,赏勇则争为先而阵乱。
夫莅众以仁,权谋以智,事君以忠,制物以能,临敌以勇,此五者士之常。赏其常则致争,致争则政乱,政乱则非刑不治。故赏者忠信之薄,而乱之所由生;刑者忠信之戒,而禁之所由成。刑多而赏少则无刑,赏多而刑少则无赏。刑过则无善,赏过则多奸。王者以刑禁,以赏劝。求过而不求善,而人自为善。赏,文也;刑,武也。文武者,军之法,国之柄。明主首出,庶物顺时,以抚四方。执法而柄,据罪而制刑,按功而设赏。赏一功而千万人悦,刑一罪而千万人慎。赏无私功,刑无私罪。是谓军国之法,生之柄。
故曰:能生而能,国必强;能生而不能,国必亡。能生死而能赦者,上也。刑赏之术,无私于人,常公于世,以为道。其道也,非自立于尧舜之时,非自逃于桀纣之朝,用得之而天下治,用失之而天下乱。治乱之道在于刑赏,不在于人君。过此以往,虽弥纶宇宙,缠络万品,生之外,圣人错而不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