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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(曹朝阳陆小旭)完结版免费阅读

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》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,小编是一枚老书虫,都市种田小说的套路也都非常熟悉,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曹朝阳陆小旭的故事,作者“喵二白”也比较擅长刻画人物性格。目前小说已经更新459940字,最新章节第228章 美名传。这本书又名《都重生了谁还拉帮套啊》。

一、作品简介

小说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是由喵二白所著,主角是曹朝阳陆小旭。主要讲述了:“哗啦啦~”一条蜿蜒的小河,沿着曹家洼大队缓缓向东边流去。曹家洼大队身处祖国的大西北,环境算得上挺好,一条绕村小河让队里的田地庄稼,有水可浇。可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,队里的人交完公粮后,也就勉强糊……

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小说免费阅读

二、书友评论

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真心不错,但是我中途弃了。唉,之前第一次把一篇小说看结尾,似乎也是最后一次,我真的无法接受将一篇全心投入的小说看结尾,那种感受太难受,两三天那时我整个人都是郁闷的,对不住作者这篇小说,我带入了感情,如果将它看到结尾,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般的难受,现在看到了高潮了,我决定了弃了,拜拜!

三、作品赏析

“哗啦啦~”

一条蜿蜒的小河,沿着曹家洼大队缓缓向东边流去。

曹家洼大队身处祖国的大西北,环境算得上挺好,一条绕村小河让队里的田地庄稼,有水可浇。

可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,队里的人交完公粮后,也就勉强糊口而已。

像高玉芬家那样,只有一个女人挣工分,家里没男人的,更是连家里吃的口粮都挣不出来,只能每年拉饥荒,借大队里的粮食苟活。

这饥荒也是越拉越多,都快借不出来了。

这年月,饿死人可不奇怪……

……

曹朝阳忍不住摇了摇头,不愿再去想了。

蹲在河边,他捧起河水,好好地洗了把脸。

半晌,他看向水面上自己的倒影。

国字脸,浓眉大眼,一米八的大高个。

现在的他,刚满十八岁,正是最年轻力壮的时候,去干拉帮套的活,他都觉得可惜。

“我上辈子可真是傻啊。”

曹朝阳喃喃自语。

哪怕重生了,他心里也满是消散不了的悔意。

就是打一辈子光棍,都不能干拉帮套的活啊!

洗了洗手,他正想回家呢,就见河里的一处凸起淤泥,突然冒出了一连串的水泡。

心中来了兴趣,他脱掉布鞋,挽起裤腿,朝凸起的淤泥走去。

到了跟前,他俯下身子,伸出手往淤泥里一探,接着面带笑意地摸出了一个大河蚌。

“这得有一斤多重吧?可真大啊。”

曹大器仔细看了看,还有些吃惊。

这只河蚌外壳是黑灰色的,他两只手抱着都感觉沉甸甸的。

扭头用力扔向岸上,他挽着裤腿继续在淤泥里慢慢走了起来。

很快,他又踩到了一个河蚌。

伸手探进淤泥里,他摸出河蚌,扔向岸边,接着继续用双脚探着。

过了一会,曹朝阳又摸出了两个大河蚌,直到附近找不到了,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。

瞧着自己摸出的三大一小,四个河蚌,他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
女人哪有摸鱼捉蚌有意思啊。

脱下身上打着补丁的蓝灰衬衫,他兜着几个河蚌大步朝家走去。

……

曹朝阳的家在村子最东边,很是简陋,简陋的连院墙都没有,外围都是半人高的树枝做的简易木栅栏。

至于院门,那更是没有,只有两根手臂粗的长树枝挡着。

就这围墙院门,别说挡人了,连只翅膀长点的鸡都挡不住。

木院墙里边,竖立着两间黑乎乎、脏兮兮、破破烂烂的土坯房,房顶还伸出了半截黑乎乎的烟筒。

曹朝阳背着河蚌,站在院门前,怔怔地望着自己那贫穷简陋的家。

好多年没见了,他现在心里已经没有了嫌弃,反而感觉很是亲切。

“朝阳,站门口干嘛呢?怎么不进院啊?”

隔壁低矮的土墙后,伸出了一个端着带碗的脑袋。

女人瞧见曹朝阳傻傻的样子,还有些奇怪。

“三嫂,吃饭呢。”

曹朝阳回过神来。

他扭头打了个招呼,便拿开树枝,走进了院里。

“这人自从云芳嫁人后,老是神经兮兮的。”

土墙后,杨玉凤暗自嘀咕。

她又看了几眼,随即端着碗继续吃起了暗红色的高粱饭。

……

曹朝阳推开土坯房的残破木门,走进屋子里。

四下看了看,屋里西南边,砌着一间土黄色的火炕,紧挨着火炕的是一个灶台,灶台前还堆放着很多柴火。

由于长年在屋里烧火的原因,屋里墙壁上,全是烟熏火燎的污渍。

南边的土窗户前,摆放着一个带着树皮的自制小木桌,上边摆放着几个打着锯钉的灰碗,还有一双筷子。

除此之外,屋里就没有别的大件东西了,寒碜得厉害。

曹朝阳看着自己简陋的家,心中很是无奈。

也怪不得他上辈子会冲动选择拉帮套呢,就这样的环境,谁会跟他过日子啊?

“看来得先努力搞钱,盖三间大瓦房……”

“算了,先买点石灰,把屋里刷点大白吧。”

曹朝阳有些头疼。

上辈子还不觉得,可经过后世生活的他,实在看不惯这屋里墙壁上烟熏火燎的污迹。

不过想挣钱,在这个连出门都要介绍信的年代,也不容易。

去城里打工是别想了,这个年代城里的年轻人都要下乡插队找饭吃呢,他想去城里根本没有机会。

至于在农村搞钱,想靠挣死工分更是甭想,想吃饱都不容易。

“卖东西是投机倒把,手艺活我也不会,河里的鱼虾也都是队里的,捉着吃行,卖是不可能的,不然那是挖社会主义墙角,更别说我跟那张宝成还不对付了……”

“看来,还是得去西边的草原上想想办法。”

曹朝阳喃喃自语。

民联县西边就是祁连大草原,周围还有雪山、戈壁、高原和成片的原始森林。

在这个年代,那边的人很少,草原上生活着众多的旱獭、藏狐、兔狲、藏野驴、白唇鹿等野生动物。

还有吃人的藏马熊,以及有雪山之王之称的雪豹。

现在也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,他倒是可以靠打猎挣些钱补贴家里。

上辈子他被高玉芬一家伤透了心,被赶出来后便去保护区里做了一名护林员。

独自在林子里生活了十几年,他学会了打猎的技能,现在正好用上。

祁连山的动物除了肉之外,皮子也是好东西,特别是在这个年代,县里的国营收购站,出的价钱可不低。

这要是能打到一只雪豹,房子的事就有着落了。

“看来得准备准备,过些日子去一趟。”

曹朝阳揉了揉肚子,接着在屋子里翻找一通。

一袋玉米面,半袋红瘪的高粱米,几个黄窝头,还有瓶底只剩薄薄一层的菜籽油,除此之外,家里就没别的吃的了,惨得厉害。

曹朝阳皱着眉头,又翻了翻黑乎乎的炕席下,找出了十块三毛四分钱,这便是十八岁的他,所有的身家了。

就靠这点钱,他别说娶老婆了,就是连个大点的家具都打不了。

脑子里有后世的记忆,曹大器倒也不灰心。

“看来不能拖久了,得尽快去一趟草原上。”

小心收好钱,曹大器便解开衬衫,将刚摸的河蚌洗了洗。

从屋里拿出菜刀,他用刀背砍碎河蚌壳,挨个挖出了河蚌肉。

蚌肉实在骚得厉害,他舀了些清水,多搓洗洗了几遍。

家里也没什么去腥的调料,只有院子里种了几颗辣椒,他多摘了几个,简单的做了一个河蚌汤。

说实话,味道很难吃,又腥又骚,辣椒都压不住那股土腥味。

可没办法,家里实在没东西吃,河蚌好歹也是肉,他现在身子有些瘦弱,得好好补补。

强忍着腥味,他拿着半个窝头将煮熟的河蚌肉都吃了。

至于剩下的汤,他实在喝不下,干脆想直接倒了。

小说《重生七零,我不做大哥家牛马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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