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》这本书在都市日常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,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。这本小说的作者是“朴通”,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林寻展开,目前连载中,更新了343099字,最新章节第162章 我是罪人。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!这本书又名《命仅剩两个月,合约女友哭疯了》。
一、作品简介
小说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的作者是朴通,主角是林寻。主要讲述了: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。同事们纷纷举杯。“来,我提一个吧,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,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,咱们喝一个!”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。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,……
二、书友评论
男主到底会不会死,作者说一下,会死我就走了
是真的很好。我都刀哭了。只是希望男主是真的无限接近死亡的时候,会有一点点奇迹或者是(真死)假死。在一个没有任何人知晓的地方重生。直到在奶奶和茶茶的墓前模样逐渐不复已往。用沧桑的眼光看世间,看看那些曾经在哭泣与哽咽下的故人。
希望安能和林在最后能好好在一起,可能大部分人都希望男主和其他女的在一起。像漫漫和颜她们人也是很好的。但女主只是迟钝,而且她也不坏,如果最后男主和漫漫和颜在一起了,那这部小说就没有精髓了,那就是纯纯爽文,现在这种小说太多了,其实作者每个人的心理刻画都非常非常细腻,剧情也很好,而且根据这部小说的书名,我相信安是女主,我看过很多评论挺多人都希望漫漫和男主在一起,但我希望安能和男主在一起。我觉得安并不像其他小说里的柳如烟一样,作者也没有塑造的那么作,安也知道自己的心意,她只不过是迟钝罢了,难道这部小说一定要和其他一样吗,和女儿在一起,然后女主开始追夫?我觉得作者也可以试着改变一下,现在的人可能都喜欢看爽文,但这种改变何尝不是一股新花样吗。所以个人希望安能和男主在一起,剧情不要be快哭了
三、作品赏析
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。
同事们纷纷举杯。
“来,我提一个吧,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,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,咱们喝一个!”
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。
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,大家都喝的是啤酒,就他一个人整白酒。
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。
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,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,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。
再加上安妙汐上次明确跟他说过,不让他喝酒抽烟。
但是今天晚上安妙汐跟顾锦年约会去了,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,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?
他们两人五年不见,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。
既然如此,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。
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。
“没错,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!”
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,
“大家客气了,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,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,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。”
“你小子什么都好,就是有一点,太过于谦虚了啊!”
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。
“第二杯酒,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!”
“干!”
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,气氛很是和睦。
“真是可惜啊,林寻就要离职了,哎,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!”
“谁说不是呢,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,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!”
“这才是郎才女貌嘛!”
“对了林寻,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,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?”
大家认识安妙汐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,在大家看来,安妙汐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,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,都很想知道安妙汐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
“这…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…”
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安妙汐。
虽然两人住在一起,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,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。
“切,这还用你说,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?”
“这我不知道…”
林寻笑了一下,摇了摇头。
关于安妙汐的事情,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。
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,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。
酒过半巡,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。
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,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,越聊越兴奋。
“对了,趁着大家都高兴,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?”
有人提议道。
“我赞同!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,要不一人来一首?”
“这个主意好!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?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!”
“对对对!林寻来一首!”
“来一首!来一首!”
在同事们的起哄下,林寻只得点点头。
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。
“风吹过山——”
“船靠了岸——”
“风光呀,一点点看,”
“……”
声音传入耳中,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。
“好烦,又加班到很晚,”
“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,”
“……”
渐渐地,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,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。
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的身上。
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。
来这吃饭的,大多都是公司白领,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。
为了生活,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,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?
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,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,迫不得已卑躬屈膝,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。
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,真的太难太难了。
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,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。
这歌声太难得了!
更了不起的是,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,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,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。
“好烦,接近理想好难,”
“却又还很不甘,”
“……”
“若是月亮还没来,”
“路灯也可照窗台,”
“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,”
“…….”
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。
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…
······
海边西餐厅内。
“谁是电音之王,我是电音之王,嗷哦~”
“everybody一起摇摆!”
“……”
“怎么样?妙汐,我这首歌还不错吧?”
唱完这首歌之后,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。
在国外,年轻人大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,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,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。
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。
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,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,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。
这种高大上的歌曲,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?
想到这里,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。
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,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,但在安妙汐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《暮色回响》相提并论。
光《暮色回响》的歌词,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,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,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,安妙汐就将歌曲下载到了手机上面单曲循环…
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,她感觉脑子有点疼,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。
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,安妙汐强撑着笑了笑。
“还不错吧…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…”
“是吧?!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!”
“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,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,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?”
“妙汐,你要是喜欢的话,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。”
说到这里,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。
“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,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,但是我都没有同意,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,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。”
小说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》试读结束!